【本報綜合報道】一艘中國漁船被指4月在南韓西部海域西海北方界線(NLL)非法捕撈,一名船長及另一名輪機部船員落網。他們周三被南韓仁川地方法院裁定罪成,獲判處罰款1.5億韓圜(約103萬港元)及1億韓圜(約68.7萬港元)。
法官表示,中國漁船非法捕魚嚴重破壞南韓水產資源,對國家造成重大損失,有必要嚴懲被告。法官又指,輪機部船員有違法捕撈前科,但考慮到兩人承認指控,因此作出上述裁決。
涉事35歲船長以及57歲的輪機部船員,4月1日至5日在南韓仁川市甕津郡延坪島附近海域非法捕撈,其後遇到南韓海警。船長一度逃往西部海域北方界線偏北海域,最終遭到海警拘留。據調查,兩人3月31日與另外5名船員從中國遼寧丹東市啟航,捕魚量達200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