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是現代民主政制發源地,早在800多年前,便憑《大憲章》推行了連英國國王及貴族也被制約的政制,上世紀八十年代,中英簽署《聯合聲明》後,英國動輒便對香港問題指指點點。近日香港警方向涉違《港區國安法》的《蘋果日報》執法,英國卻由外相到議員都趁機大批香港沒有新聞自由。不過,轉過頭英國便爆出新聞自由與法律規管的爭議事件,有英國人立即對當地無視法律規定的新聞自由感到厭惡及嚇驚,果然火要燒到自己的肉才知痛。
英國衞生大臣夏國賢被媒體圖文及片段踢爆,今年5月在該部辦公室與女下屬擁吻,辦公室錄影片段曝光後,部長一度解畫只是與多年好友表達感情而已,其後被揭違反英國防疫規定、社交距離,他聘用被親吻的女下屬也有瓜田李下之嫌,結果夏國賢閃電宣布辭職。這宗「擁吻門」事件發生後,當地政界尤其是反對黨蜂擁打落水狗,大肆撻伐主管衞生的大臣竟在辦公室與非同住親人口舌相親,無視他有份制訂及推出的防疫命令,媒體則興奮地挖掘部長與女下屬的曖昧關係。
英式新聞手法慣於扒糞揭臭,這次只不過是他們萬千代表作中的一次,不過當夏國賢認衰離職後,真正關心新聞自由的人開始冷靜,反思這次事件的新聞資料與公共利益、個人隱私及官方機密間的關係,到底孰輕孰重?誰都知道英國衞生部是政府物業,內部錄影器材拍下的片段當然有其機密及保密需要,但偏偏片段流出,還被踢爆官員違反公共利益,這宗事件應否徹查資料外洩?傳媒運作手法等一連串問題呢?
事件令執政者、從政者人人自危,他們擔心以保安目的安裝的攝錄機成了被窺私的通天眼,而高喊新聞自由的一方,可不必問責而任意洩密,甚至作不實使用,法律的天平到底應立在哪兒?執政一派暫時敢怒不敢言,希望事情盡快平息,尤其英國又延長防疫禁令,民間怒火高燒。但輿論亦有質疑新聞自由不能凌駕法律的討論,並開始對這次行使新聞自由的小報作聲討。雙重標準,果真屢試不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