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釜山市長涉狎女職員 檢方求判囚7年

【本報綜合報道】南韓前釜山市長吳巨敦涉性騷擾女職員,被控強行猥褻、強行猥褻未遂、強行猥褻致傷和誣告4項罪名。此案昨日在釜山地方法院一審,檢方請求法庭判處吳巨敦有期徒刑7年。

被控4項罪名

檢方指,吳巨敦去年引咎辭職導致釜山市出現施政空白長達一年,亦因補選而勞民傷財,受害者至今未能恢復正常生活。

檢方表示,綜合受害者的陳述和相關證據,可認定吳巨敦上述4項罪名成立,請求法庭除了判處他有期徒刑7年,另要進修性暴力治療課程及公開其個人資訊,以及5年內禁止在兒童青少年相關設施及殘疾人福利設施就業。吳巨敦的辯護律師在庭上否認當事人有強行猥褻致傷嫌疑。

吳巨敦涉於2018年11月及同年12月強行猥褻釜山市政府一名職員,去年4月再強行猥褻一名職員致對方受傷,以及誣告影片分享網站YouTube博主。吳巨敦去年4月宣布辭去市長一職,警方同年8月移交案件予檢方審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