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查值15.4億貨
案件發生於2019年4月,寧波海關與省海警局,聯同浙江、江蘇、廣東、山東、遼寧等地的警方行動,抓捕多名走私團夥成員,扣查案值約12.7億元(人民幣‧下同,約15.4億港元)的成品油,同時扣起4艘涉案走私船舶,包括一艘4萬噸外籍油輪。
海關指出,走私成品油的行為擾亂國內市場秩序,並有可能帶來環境污染等問題;法院審訊時認為,案中被告宋某某等人多次駕駛油輪進入中國領海,向境內走私成品油,裁定33名被告走私普通貨物罪成,判監及裁處10萬至8,000萬元(約12.1萬至9,704.9萬港元)不等的罰款,涉案船舶及成品油被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