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賠償165億元
強生指,密蘇里州法院法官把包括17名該州以外的女性個案合併處理,違反美國憲法規定的程序和權利。該公司又辯稱,陪審團裁定的賠償金額違反了其正當程序權利,以上述理由申請上訴,惟不成功。原告律師表示,當每宗索賠個案基礎相同,法院審判時合併處理是常見做法;又指密蘇里州法院對訴訟中提出的州外索賠具有司法權,不屬違反正當程序權利。
密蘇里州聖路易斯市巡迴法院於2018年8月,裁定針對強生爽身粉致癌的指控成立,判賠46.9億美元(約366億港元),強生隨後提出上訴。上訴法院去年6月把賠償金額減至21.2億美元,但強生繼續上訴至該州最高法院,但同年11月被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