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浙江省台州市臨海市大洋派出所,近日破獲一宗網絡招嫖案,28歲女子青青(化名)涉嫌透過社交媒體招攬嫖客,並派單給其他性工作者從中抽取利潤,數年賺得160萬元(人民幣‧下同,約193萬港元)。警方以介紹賣淫犯罪依法刑事拘留青青,另外13名涉黃人員被行政拘留。
內媒上周五報道,青青於去年10月起,通過微信、QQ等社交媒體招攬嫖客,單次價格由500至800元(約603至965港元)不等,過夜價格2,000元(約2,413港元)以上。她在今年3月起,安排郭某、高某、王某3人從事賣淫,從中抽取一半嫖資。
警方在今年4月初接報,指轄區有人從事賣淫活動,經調查後於同月12日在一間賓館捕獲兩名性工作者,並在郭某供詞中得知青青在深圳遠程派單,最終於上周三在安徽省老家成功拘捕青青。據了解,青青希望通過賺快錢,在杭州買樓,而開始在微信發布招嫖訊息,並在蕭山、溫州、臨海等地從事賣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