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國家發改委上周五發表聲明,指有人以「周智均」名義,冒充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並以所謂「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投資督導委員會主任」等身份多次參加活動。聲明強調該小組辦公室並無名為周智均的人員,亦無設立「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投資督導委員會」的機構或組織。
內媒記者發現關於周智均近來的活動,多由一間註冊地在香港的「鳳凰通訊社」發布,相關文章配有周的照片,亦被一些商業網站轉發。當記者撥打「鳳凰通訊社」所公布的電話,均提示為未登記號碼。「鳳凰通訊社」使用的商標與鳳凰衛視、鳳凰網相似,曾經被鳳凰衛視旗下公司起訴侵權,判賠500萬元人民幣(約580萬港元)。鳳凰網工作人員強調「鳳凰通訊社」與其公司無關。
資料顯示,周智均不僅是「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投資督導委員會主任」,還是「中國道路運輸協會專家顧問」、「首都新機場建設領導小組副局長」,2013年一篇報道標註他是「國務院辦公廳同志」。一名曾接待周的湖南某物流企業負責人說:「周智均當時帶着一幫人來,說是視察,拍完照很快又走了,不知道他們在網上說了甚麼。」對於接待周智均的其他細節,他表示自己記不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