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政府批准218億元投資項目
軍方透過國營電視台發聲明,指控民族團結政府以炸彈、縱火、謀殺和威脅方式,企圖破壞軍政府的行政機制,在各地組織恐怖主義活動,違反反恐法。軍方將組織列為恐怖組織,意味着任何與組織有關的人,包括記者均可能受到起訴。緬甸民族團結政府日前表示,將成立人民國防軍,保護示威者免受緬甸軍政府攻擊。
另外,面對歐美的經濟制裁,軍政府批准近28億美元(218億港元)的新投資項目,包括25億美元(約195億港元)的液化天然氣發電廠。同時日本10間企業被指參加與緬軍相關企業直接交易,可能成為緬軍收入來源的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