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男殺妻案重審 料難伸冤

【本報綜合報道】貴州省六盤水市男子李玉前20年前被控謀殺妻兒,兩次審理分別被判死刑及死緩,他在獄中堅持無辜,連其岳父岳母也為他伸冤,法院去年撤銷原判,將案發還再審。六盤水市檢察院近日變更第二被告、李男舊情人孟瑞紅的起訴罪名,李男的律師擔心令李男更難伸冤。

次被告改控罪 律師悲觀

內媒周五引述李玉前的律師王萬瓊及徐昕報道,發回重審7個月後,六盤水市檢察院上月10日已發出變更起訴決定書,顯示李男故意殺人、孟瑞紅包庇一案發回重審後,審查發現原起訴書中對孟的罪名認定有誤,由刑罰最高判囚10年的包庇罪變更為最高判囚3年的幫助毀滅證據罪,而原起訴書未被變更部分仍具法律效力。

徐昕表示,六盤水方面對案件的重新調查基本沒有新進展,孟作為本案最重要的被告,若她全力配合檢方指控將降低事實查明的可能性。但他們仍會堅持為李男作辯護,若沒法改變判刑,只能等他本人服完刑後自行申訴。李男的二哥透露,他料於明年下半年刑滿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