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被告改控罪 律師悲觀
內媒周五引述李玉前的律師王萬瓊及徐昕報道,發回重審7個月後,六盤水市檢察院上月10日已發出變更起訴決定書,顯示李男故意殺人、孟瑞紅包庇一案發回重審後,審查發現原起訴書中對孟的罪名認定有誤,由刑罰最高判囚10年的包庇罪變更為最高判囚3年的幫助毀滅證據罪,而原起訴書未被變更部分仍具法律效力。
徐昕表示,六盤水方面對案件的重新調查基本沒有新進展,孟作為本案最重要的被告,若她全力配合檢方指控將降低事實查明的可能性。但他們仍會堅持為李男作辯護,若沒法改變判刑,只能等他本人服完刑後自行申訴。李男的二哥透露,他料於明年下半年刑滿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