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院校管理辦法》9‧1起實施

國家宗教事務局前日公布《宗教院校管理辦法》,對宗教院校工作作出明確規定,包括院校的設立條件及要求、院校負責人職責範圍、課程開設及招生培訓要求,教師和學生的權利義務,將於今年9月1日起實施。(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