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保護未成年 措施落實最重要

國務院近日宣布,為進一步加強對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統籌、協調、督促和指導,更好地保護他們的身心健康、合法權益,決定成立國務院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領導小組,並由國務院副總理孫春蘭任組長。應該說,這樣的規格配置決不算低,或可從中窺見當局在相關問題上的態度,然而最終還需看措施如何落實到位,畢竟過往不乏類似舉措,包括修例加強保護未成年人,惟在諸多社會層面,未成年人仍然在遭受着各種傷害,問題必須得到正視。

江蘇連雲港一名年僅15歲的少女被揭小小年紀已兩度嫁人,首次結婚及受孕更只有13歲,翌年誕下一子做了母親,而醫院方面在登記嬰兒出生證時,明知其只有14歲,卻未有過問。根據當時法例,不管出於何種原因,與不滿14周歲的幼女發生性關係都已構成強姦罪,與未成年人結婚、令其誕子亦屬違法犯罪,那麽醫院方面的知情不報,少女父母或因貪圖聘禮的「賣女」行徑,當局應如何防範及加強打擊?

早前廣東汕頭亦爆出一宗早婚案,一名18歲高中男生迎娶一名14歲初中女生,兩人都未達法定結婚年齡,卻被雙方家長操辦成婚,披紅掛綵擺喜宴;有指當地村幹部對此亦表現淡定,不得不讓人懷疑,早婚陋習在當地是否屬普遍現象,乃至其他各地又是如何,都叫人不無擔憂。由此亦反映出,一些地方仍未擺脫傳統落後的生育觀念束縛,相關法律意識仍十分淡薄,說明當局在保護未成年人方面還有很多事情要做。

違規經營 疏於監管

再如廣東惠州的16歲少女跳江自殺案,日前遭內媒踢爆,其生前曾在當地某酒店內的卡拉OK做陪酒女,事發當晚更在包廂內遭多名男性灌酒至吐血,及有人對其動手動腳,欲行不軌。有指涉事酒店還僱有至少10多名未成年少女,明顯屬違法行為,若然屬實,店方或需為此負上刑事責任,惟當警方到場要求翻查閉路電視畫面時,卻被告知已自動刪除,店方亦不承認提供陪酒業務,問題又會否淪為死無對證或「刪無對證」?

案件更說明,當地警方及其他相關職能部門平日就對涉事酒店疏於監管;甚至不排除有人暗中充當保護傘,為一些酒店、夜總會的違法違規經營提供庇護,成為一個個傷害未成年人的陷阱,譬如河南禹州市早前有14歲少女被困卡拉OK,為顧客提供有償陪侍服務,當地警方的檢查被指走過場,且經常這樣;湖南衡陽祁東縣更有未滿12歲女孩於卡拉OK遭多人禁錮輪姦,當中並有公職人員。必須看到,保護未成年人涉及諸多環節,少男少女乃至幼童都面臨各種傷害風險,性侵、家暴、校園暴力乃至淪為報復社會行為的犧牲品,危機無處不在,千萬大意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