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逾5.6億 前中國華電貪官候判

【本報綜合報道】中國華電集團前總經理雲公民涉嫌受賄案,昨日在吉林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雲被控以職權之便助他人牟利,非法收受財物超過4.68億元(人民幣‧下同,約5.62億港元)。雲當場認罪,法庭宣布休庭擇日宣判。

法院指出,雲公民在1992年至2016年8月期間,利用職權及地位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及幹部選拔任用方面,向有關單位及個人提供協助,以換取多個單位及個人的財物。

創內蒙古貪款紀錄

現年70歲的雲公民為內蒙古呼和浩特市人,曾任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副主席,山西省委常委、原神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副董事長等,至前年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受查。其涉貪額超越區人大常委會前副主任邢雲的4.49億元(約5.38億港元)紀錄,成自治區至今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