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北京無印良品」早前告日本無印良品(MUJI)侵權,最終判處勝訴,MUJI需賠償並發聲明消除影響。惟MUJI聲明中使用了「搶註」措詞,北京無印良品指對其商譽構成影響,遂以商業詆毀為由,再次起訴MUJI。案件周日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開審。(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