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太魯閣號列車繼月初發生49死出軌慘劇後,昨日再生事故。一班開往樹林區的405次列車行駛時撞倒一名施工工人,後者送院搶救後意識清楚。台鐵表示,有廠商違規在月台上施工,又無安排瞭望員監察,將向廠商重罰30萬元(新台幣‧下同,約8.4萬港元)和解約。
太魯閣號列車當日從台東開往樹林,上午8時45分通過宜蘭武塔站時,月台有加高工程施工,52歲王姓工人跨越路軌,列車緊急煞車未果直接撞上他。列車停車後延遲13分鐘再開車,造成北迴線列車延誤。一名自稱在列車上的乘客在網上發文說,列車經過檢查後無異常,遂重新啟動正常行駛。
台鐵表示,宜蘭工務段目前正執行「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劃——宜蘭工務段轄內月台提高工程(武塔站)」,承包廠商為虹暘營造有限公司,合約金額為951萬元(約266.3萬港元),依規定需每日上班前派員至南澳站行車室辦理保修作業申請。
事故當日,工務段人員在早上8時06分完成申請後,廠商8時30分派駐行車室列車監視人員及瞭望員到達行車室,尚未交付工程用通訊電話以及親身到現場作出危害告知,即接獲通報有人員欲檢拾物品時不慎遭火車擦撞。
宜蘭工務段將依法配合勞檢單位檢查,並將依工程採購合約規定處罰廠商。受傷工人已被送往羅東博愛醫院,並無大礙。台鐵局經評估後認為施工處在月台上,非軌道上,且有行人天橋安全通道提供工人抵達施工現場,但工人未走該橋導致職業安全事件,縣政府勞工處長已展開調查。
針對上述列車事故,台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表示,院長蘇貞昌已經致電交通部長王國材,督促台鐵立即針對廠商以及相關人員的違法、違約法律責任,從速、從嚴處置辦理。同時進一步要求交通部與工程會就204項臨軌工程,嚴格落實安全風險管制與各項工程履約管理,防範類似情況再次發生。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