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婚惹聘禮糾紛 少女嗑藥亡

【本報綜合報道】四川雅安市滎經縣早前傳出一名17歲女子,被家人兩次以20多萬元(人民幣‧下同,約24萬港元)聘禮「賣給男家」,女子後來逃回家,男方要求退回聘禮。女子因此被家人毆打,再飲農藥自殺亡。縣政府日前證實女事主因聘禮糾紛而自殺身亡,警方介入調查。

本周二有網民聲稱,該名女子被家人兩次以20萬元的聘禮與一名男子結婚。網民指女子兩次結婚後,逃回娘家。男方要求女方家屬賠償50萬元(約60萬港元),女子家屬不同意,又多次以棍毆打女子,最終令她服藥自殺。

滎經縣政府辦公室證實,當地的確有一名女子因聘禮問題自殺。公安局指,該名女子是彝族,正核實其年齡;她2018年與一名現年21歲的男子結婚。男女雙方正商量聘禮、退婚問題,男方指如果女子退婚,需要退還15萬元(約18萬港元)聘禮。

至本月初,女子服食用於除草的農藥,周一不治。網上流傳該女子曾結婚兩次,公安局指紀錄顯示女子只結婚一次。

根據《民法典》規定,男性結婚年齡不得早於22周歲,女性則不得早於20周歲。惟據過往的《婚姻法》規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有權結合當地民族婚姻家庭的具體情況,制訂變通規定,但變通規定僅適用於少數民族,不適用生活在該地區的漢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