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南韓「N號房」性虐影片群組事件震驚亞洲,化名「GodGod」的群組始創人文亨旭去年5月落網。他周四在安東地方法院接受一審時,獲判34年刑期。有組織在法院門外集會,要求判處被告最高刑罰。
案情指出,25歲的文亨旭早年透過社交網絡平台,接觸尋求高薪工作的女性,並引誘對方拍攝色情影片,其後再以受害人的照片及個人資料等勒索對方。他去年6月被起訴,涉嫌於2017年至2020年初強迫21名年輕女性,包括未成年的少女,拍攝色情影片。
除了文亨旭,「N號房」另一名主犯趙主彬亦於去年11月,獲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判囚4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