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內蒙古自治區監獄管理局前副巡視員、李家塔煤礦前礦長連天俊受賄一案,近日在錫林郭勒盟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官媒首次披露案件細節,指連利用職務便利,多次收受16名企業主、下屬等財物約2,400萬元(人民幣,下同,約2,841萬港元),其中100萬元未遂(約118萬港元)。案件將擇日宣判。
檢方指控,現年64歲的連天俊任李家塔煤礦礦長期間,多次非法受賄。官方曾批評,連甘於被「圍獵」,不惜損害煤礦利益,又收受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應予嚴肅處理。連天俊已於2016年12月退休,去年6月接受調查。
此外,現年62歲的陝西省人民防空辦公室前主任王曉明受賄案,近日在商洛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檢方指,王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2,257萬元人民幣(約2,672萬港元)及一萬元美元(約7.8萬港元)。案件將擇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