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圖翻22年前命案 最高檢拒覆查

【本報綜合報道】浙江溫州市22年前發生一宗命案,執法部門經查後,先是認為男子范德勤因反對潘姓死者與小女兒范素芬約會,遂將其殺死,後又認為范德勤只是替大兒子范茂珠頂罪。范姓父子多年來一直呼冤,其辯護律師亦指案件存在重大疑點。惟內媒近日從范茂珠處得悉,最高檢認為基本事實證據清楚,不符合立案覆查條件,決定結案。

案發於1998年12月31日清晨,警方在范家附近巷子內發現潘的屍體,經查後認為范家有行兇嫌疑,並視范家房子為第一案發現場。

親友涉包庇皆判囚

起訴書指,警方審訊時,范素芬承認潘男到其家與她玩耍,被父親發現並殺死;范德勤與范茂珠均先後承認殺人拋屍。翌年12月,檢方起訴范德勤,惟庭審時范家翻供,檢方以案件有疑點為由撤訴。

至2000年10月,檢方認定行兇者是范茂珠,於是再提起公訴。同年11月,溫州市中院一審宣判,范茂珠犯故意傷害罪,被判無期徒刑;其父親、妹妹及舅父陳鍾興均犯包庇罪,判囚3年至5年不等。范一家不服上訴,但遭駁回。

范茂珠及後獲准減刑,並於2016年刑滿出獄後,2019年委託律師向最高檢提出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