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道不准同婚 法院裁政府違憲

日本北海道3對同性情侶早年提交結婚申請遭拒,於是向政府興訟,並同時索取賠償。北海道札幌地方法院周三裁定,政府不承認同性情侶結婚的做法違憲,開創全國首例,同時駁回索賠請求。外間認為,此次判決或會影響當地針對同性婚姻的討論。

兩對男同性情侶及一對女同性情侶2019年一月提交結婚申請時,被政府以不合法為由拒絕受理,於是同年二月提出訴訟,並同時索取總共600萬日圓(約42.6萬港元)賠償。他們認為,不能和同性結婚是不當侵害婚姻自由,又指遭遇各種法律及經濟損失,違反法律之下的平等,指控政府疏於採取允許同性婚姻的立法措施屬於違法。

官駁回索賠請求

政府一方反駁稱,由於憲法並未設想同性婚姻,因此不屬不合理的歧視,又指民事上的婚姻制度旨在,為夫婦養育子女的同時共同生活關係提供法律保護,不承認同性婚姻屬於「國會的立法裁量範圍之內」。

裁判官武部知子裁定,政府目前做法違反憲法第14條,即法律之下人人平等的原則。然而,她亦認為,日本國內最近數年才出現普遍認可同性婚姻的情況,「讓國會立即認識到,不承認同性婚姻的現行規定,是處於違憲狀態並不容易」,因此駁回控方索賠請求。

日本是七大工業國集團(G7)中,唯一不承認同性婚姻的國家。除札幌地方法院,日本另外4個地方法院亦有同類案件。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