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廣東廣州市27歲男子莫劍波,去年9月因被警方發現其家中收藏22把仿真槍,其中6把經鑑定後,確認屬非制式槍枝,同年12月遭荔灣區檢察院依涉嫌非法持有槍枝罪起訴。惟莫的辯護律師近日接受內媒採訪時指出,莫持有的只是BB彈槍,又指相關法例對槍枝過於嚴苛。
莫劍波的父親莫志誠表示,兒子從小就喜歡仿真槍,從2006年起,都會到越秀區一德路附近的店舖購買,後來該店被警方掃蕩,兒子便改從網上購買。去年9月17日,警方上門搜查,並拘捕莫劍波,莫志誠便推測與兒子網上買槍有關。
經鑑定,其中6把仿真槍屬於以壓縮氣體為動力發射彈丸的非制式槍枝,配用直徑6毫米的塑膠彈丸;6把氣槍的發射動能均大於每平方厘米1.8焦耳,最高的更達每平方厘米10.3焦耳。
惟莫的辯護律師認為,該6把槍均為BB彈槍,且是在2006年至2009年間購買,未有違反當時法例規定的每平方厘米16焦耳,即可穿透皮膚的標準,加上現行法例按每平方厘米1.8焦耳即可傷害眼睛的標準,作為槍枝認定標準是過於嚴苛,且案件違反了「法不溯及既往」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