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或賠天價388億

美國科網公司Google旗下的Chrome瀏覽器,被揭即使用戶開啟不留瀏覽紀錄以保障私隱的無痕模式,仍會收集數據。用戶早前集體起訴;Google上訴要求推翻,惟加州聯邦法官上周五拒絕要求,意味Google必須面臨訴訟,一旦敗訴需賠償50億美元(約388億港元)天價罰款。

3名用戶作為代表,去年6月發起集體訴訟,指控Chrome即使在無痕模式下,都會通過其他Google工具追蹤用戶資訊並傳回公司,認為上述舉動違反了聯邦竊聽法,要求公司對每位用戶賠償近5,000美元(約3.88萬港元),總罰款至少50億美元。

官:搜集資料令人不安

Google試圖駁回訴訟請求,但遭加州聖何塞地區法院法官露西‧寇(Lucy Koh,音譯)拒絕,她認為Google搜集用戶資料的行為令人「不安」,並稱用戶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將私密資訊分享給Google,將產生諸多疑慮,「Google應解釋搜集了用戶的哪些資料,以及它們如何被運用」。

Google發言人卡斯塔內達(Jose Castaneda)回應稱,公司已明確表示,儘管Chrome在無痕模式瀏覽時不會記錄用戶的網絡活動,但訪問網站可能會收集某些資訊,「無痕模式並不等同於隱形」。他強調,公司將對此訴訟案主張提出異議,並將捍衞權益。

目前Google正在開發Chrome的第三方Cookie,試圖減少追蹤用戶數據,有望在明年推出。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