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湖北省武漢市兩名女子,經朋友介紹到一間整容醫院做隆鼻手術。手術後發現鼻樑變形,而且還透光。兩人聯絡負責的鄭姓醫生時,才驚悉他沒有執業資格,手術室是向醫院租用。兩人至今一直未有得到修復治療,亦未能獲得賠償。
內媒昨日報道指,小鑫與小鳳(化名)去年5月底繳付上期後,6月4日在一間叫吉美拉醫療美容門診部接受隆鼻手術,兩人的手術費合共8.5萬元(人民幣,下同,約10.3萬港元)。手術過程3小時,鄭醫生翌日為她們打消炎針。兩周後,她們返回醫院拆線,鼻子仍然又腫又痛,而且有變形及透光。但鄭醫生只表示還未復原。
至去年8月,鄭醫生表示可以帶她們到江漢區米蘭醫療,為兩人免費修復。但她們要求在原本的醫院接受治療。
她們在律師的協助下,鄭表示願意於上月底前退款,並找合資格醫生及醫院為她們修復,並會各賠償1萬元(約1.2萬港元)。但鄭一直未有退款,兩人早前突然聯絡不上鄭。武漢江岸區衞健委正調查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