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海南省政協前黨組成員、副主席王勇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完成調查,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後,近日已由廣西桂林市人民檢察院向該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將擇期開庭審理。
起訴書指,王勇利用擔任海南澄邁縣委書記,海南省交通廳黨組書記、廳長,海南三亞市委副書記、市人民政府副市長、代理市長、市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項目審批、土地性質變更、工程承攬、職務晉升等事項上牟取利益,並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現年64歲的王勇是山東陽谷人,於去年7月通報受查,今月1月遭開除黨籍及公職。當時,中紀委曾通報批評王勇違規推動填海項目,造成嚴重後果,又利用職務影響幫助家人承攬保險業務,大搞權色交易,干預插手司法活動等。
另北京市紀委監委昨通報,《北京青年報》前黨委書記、前社長張延平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