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上流傳一份由江蘇連雲港市灌南縣人民法院發布的敲詐案判決書,引發社會關注。被指實施敲詐的乃當地一名女輔警,這倒也不稀奇;問題在於,案中「受害人」涉及該市公安分局副局長、縣公安局副局長、縣派出所所長、縣婦幼保健院工會主席等多名公職人員,且都是在與女輔警發生不正當性關係後遭「性敲詐」,跨時數年,涉額數百萬元,從而讓廣大吃瓜群眾遐想聯翩。
判決書顯示,該名年輕女輔警任職連雲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於2014年至2019年間「同時或者不間斷的與多名公職人員發生不正當男女關係」,並且先後以懷孕、分手補償等名目敲詐9人,違法所得370多萬元,一審被以犯敲詐勒索罪判處13年有期徒刑,罰款500萬元。另外,據當地縣委宣傳部門通報,涉案的其中7名公職人員已於2019年底分別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等黨紀政紀處分。
毫無疑問,每每讀到這類新聞,便會自然而然地讓人聯想到內地官場、公職人員隊伍中充斥着的腐化墮落的權錢色交易、淫亂腐敗現象,感覺這些所謂的人民公僕,其實都是道貌岸然、不知廉恥之輩,心中牽掛的從來不是民生之事,而是下半身那點事。以致性賄賂、性敲詐等醜聞總是層出不窮;男的熱衷於床上培養女幹部,女的願意出賣肉體換升遷,甚至可以反過來「潛規則」男下屬,堪稱巾幗不讓鬚眉,總之是各取所需,各有所獲,人人樂此不疲,全無初心使命、底線原則。
正如本宗敲詐勒索案,一名女輔警何以能在多年間持續對多名公職人員實施敲詐,且屢屢得逞?無非是他們自甘墮落,以致着了對方的道兒,惟有乖乖就範,否則會是甚麽後果,沒人不清楚。問題是,這些人見了女色便把持不住,尤其從判決書中可見,其中一名公安官員曾被對方敲詐兩次,說明理智已被淫慾壓倒,第一次「受害」後並無吸取教訓,忍不住又與女輔警發生關係,結果再被敲詐,又能怪得了誰?因此亦有輿論質疑,這究竟是一宗性敲詐案,還是「潛規則」遊戲,所涉錢款或只是他們給予女警的包養費或掩口費,惟因事發才反咬一口自保?
更耐人尋味的是,本案有「受害」公安遭勒索高達128萬元,另有公安被勒索100萬元,這些巨額錢款恐非正常工資收入所得,那又是從何而來?正如這位「損失最高」的公安官員,早前已因受賄罪遭判囚,難怪「給得起」。然而目前來看,此官只是因受賄落台,卻不知有否被追究與人「發生不正當男女關係」責任;而其他一眾涉及該問題的公職人員亦都只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同樣叫人想不通,還是當局本來就不在乎這種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