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台灣警方近期接連爆出醜聞。新北市警方早前就知名網紅「館長」陳之漢槍擊案調查期間,搜查疑犯的幕後老闆、竹聯幫和堂寶和會前會長邵柏傑的住處時,把證物之一的一隻價值300萬元新台幣(約83.7萬港元)名錶遺失。專案組一名成員因未通過測謊,遭申誡兩次並調離職務。
新北市警方對專案組成員展開內部調查,其中胡姓隊長3次測謊未能通過,惟警方在其辦公室及住所均無發現任何盜竊證據;由於測謊結果不能作為唯一證據,當局因此先作出行政處分,等候進一步調查。
至於主辦案件的刑警隊偵五隊許姓隊長因監督不力,被記大過及調離職務,刑警隊黃姓大隊長自行向長官要求處分,遭記小過兩次;保管證物的林姓分隊長則被記過一次。
此外,台北市警察局及高雄市警察局均有警官捲入桃色醜聞。其中,台北市警局某分局一名已婚張姓副局長,因被發現在農曆新年期間,曾帶美女回宿舍過夜,遭記兩小過,並調離主管職務;至於高雄市警察局某分局偵查隊一名吳姓副隊長,則因在妻子懷孕期間,與前女友藕斷絲連,被記過一次,並免去副隊長主管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