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去年審結2.2萬宗貪案涉2.6萬人

【本報綜合報道】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昨日公布,全國去年共審結貪污賄賂、瀆職等案件2.2萬宗,涉2.6萬人,其中12人為前中央幹部;另各級法院查處1,550名涉違紀違法幹警,其中346人被追究刑事責任。他又提到,去年審結涉港澳台案件共2.4萬宗,辦理涉港澳台司法協助互助案件共1.1萬宗。

針對近年出現多宗冤案改判,周強指,全國去年共宣告656名公訴案及384名自訴案被告無罪,再審改判刑事案件達1,818宗,審結國家賠償案件1.8萬宗。另去年共審結黑惡案件33,053宗,涉及226,495人,又沒收164名「紅通人員」違法所得,共11.5億元人民幣(約13.8億港元)。

周強又提到,最高法去年審結多宗貪腐案,包括陝西省前省委書記趙正永,及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前黨委書記兼董事長賴小民的案件,反映中央懲治腐敗的決心。

此外,最高人民檢察院表示,全國檢察機關去年共有1,318名檢察人員因違紀違法被立案查處,當中4人為最高檢人員,其中142人及589名檢察官被追究刑責。他又以雲南男子孫小果等案件為例,強調檢察機關必須嚴肅查處刑罰執行中的突出問題。另公安部昨公布,警方去年共偵查5.6萬宗網絡犯罪案件,拘捕逾8萬名疑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