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政府跪低與Fb和解

澳洲政府計劃強制互聯網公司就轉載新聞內容向當地傳媒付費,導致與美國社交網巨頭Facebook(Fb)鬧僵。Fb周二發聲明指,由於澳洲政府願意修改草案,因此與對方達成共識,未來數天將撤回上周四全面封殺當地新聞內容決定。

Fb表示,很高興和總理莫里森政府達成共識,亦感謝與財長弗呂登貝格及通訊部長弗萊徹過去一周展開建設性對話。Fb亦提及,經進一步討論後,公司滿意澳洲政府同意數項《新聞媒體議價法令》草案修訂,亦獲對方承諾處理公司對允許平台與媒體達成商業協議的核心關注,會進一步投資與公眾利益有關新聞工作。

四項修訂今過參院

至於弗呂登貝格則多謝Fb始創人兼行政總裁朱克伯格參與磋商,形容澳洲與Fb再次成為朋友,政府亦考慮在Fb再賣廣告,又指整個過程艱辛,但是屬於非常重要問題。他又透露,Fb有意與傳媒機構訂立轉載新聞內容的商業協議,希望雙方最終能夠簽署上述協議。

自澳洲眾議院上周三通過《新聞媒體議價法令》後,Fb翌日禁止當地民眾及新聞機構在其平台分享或發布新聞內容,並同時封鎖多間該國傳媒的Fb專頁。英國傳媒透露,澳洲政府在最後一刻修改草案,當中涉及4項修正,包括設立為期兩個月的調解期,允許網絡平台與媒體進入最後仲裁前,展開經紀交易,即等同修改其強制仲裁機制,預料最快今日獲參議院通過。

對於Fb為何選擇與澳洲政府達成共識,英國廣播公司(BBC)記者克萊頓(James Clayton)解釋,雖然雙方事後宣稱獲得勝利,但是全球政客大多支持坎培拉政府。至於Fb亦不希望上述草案在其他地區落實,不與澳洲盟友對抗才是明智之舉。

除Fb,另一美國網絡巨擘Google上周亦與九號台娛樂公司達成協議,每年將支持3,000萬澳元(約1.8億港元),藉此轉載對方新聞內容。至於美國微軟公司周一則與歐洲傳媒機構促請歐盟監管機構,要求網上平台與新聞機構就分攤利潤有爭拗時,需尋求第三方仲裁。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