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女兒報復殺9歲童 父判死伏法

【本報綜合報道】江西省上饒市一名王姓父親早前得悉其女兒,在小學被一名9歲同班男同學欺負後,竟攜刀前往學校,狂刺對方10多刀,該男生當場已無生命迹象,送院後證實死亡。內地傳媒上周六披露,當地法院判處王男死刑後,他已於上月28日伏法。

最高人民法院覆核認為,被告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又指他不能理性看待及處理女兒與同學間的摩擦,公然持刀行兇,犯罪手段殘忍,對社會影響及危害極大,裁定核准被告死刑。

案情指,王男前年5月9日知悉其女兒被一名劉姓男同學欺負後,曾在三年級(1)班微信群組反映此事。他翌日早上攜刀前往學校,目睹妻子正與班主任在交談,卻不見對方家長,於是直闖課室,捅刺劉的胸腹、背臀、四肢等部位達10多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