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643萬 區經委副主任囚10年

【本報綜合報道】上海市金山區經濟委員會前副主任金英麗,涉嫌利用職務便利,為身為房地產公司老闆的夏姓男友牟取利益,收受約538萬元(人民幣‧下同,約643萬港元)賄賂。中國裁判文書網近日公布案件一審判決,金犯受賄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並處100萬元(約120萬港元)罰金。

判決書指,金英麗從2016年起擔任金山衞鎮副鎮長期間,先後為夏的公司違法爭取政府財政扶持名額,又協助夏男退稅、規避行政處罰,從中獲利1,000萬元(約1,200萬港元)。另金、夏兩人承認是男女朋友關係,金曾於2019年流產,但兩人沒意願結婚,法院認為符合錢色交易的特徵。

資料顯示,金英麗是朝鮮族,吉林柳河人、無黨派人士,她於2019年升任金山區經濟委員會副主任,至去年8月受查,其後遭區監委開除職務。當時區監委通報批評,金甘於被圍獵,與不良商人沆瀣一氣,搞權錢、錢色交易,且生活腐化,貪圖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