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江蘇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日前公開的《市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推動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的實施意見》(下文簡稱《實施意見》),放寬該市落戶條件,對於城市周邊4個城鎮區域,持居住證者只需交納6個月以上社保即可落戶,不再有年齡和學歷限制;農村籍大學生「來去自由」。
近年,南京持續通過各類優惠措施以及「寧聚計劃」等針對大學生放開落戶限制。此次全面放寬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區城鎮地區落戶限制。南京同時還面向整個江蘇省,以至整個長三角城市群打開落戶大門。根據《實施意見》,南京要實現與蘇州在積分落戶時,居住和社保繳納年限累計互認。在江蘇省內其他城市的居住和社保繳納年限,申請落戶時納入累計認可。南京市又探索與長三角城市群中具備條件的省外城市,實施戶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計互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