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院食物含罌粟粉 檢察院提訴

【本報綜合報道】甘肅蘭州市蘭州新區人民檢察院周日通報,該院對胥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依法向該區人民法院提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胥某早前為吸引更多學生消費,在食品中加入由罌粟籽磨成的粉末,請求判令被告在市級以上媒體公開向公眾道歉,並支付4.13萬元人民幣(約4.96萬港元)賠償。

案情指,胥某在蘭州新區職教園區某學院承包一間餐廳1樓5號檔口,開辦「久居香冒菜」;為增加小吃冒菜香味,他從南鄭縣東大街農貿市場某調味品店購買一公斤罌粟籽,並將其打磨成粉末,混合其他調料加工成辣椒油,並添加在冒菜中。

事件被揭發之後,該區市監局於2019年11月26日把胥某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交由警方立案審查,警方翌年將該案移送蘭州新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