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中紀委昨日通報稱,上海市前副市長、公安局前局長龔道安涉受賄、以權謀私等,已被開除黨籍及公職,沒收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所涉問題和財物移交檢方審查起訴。
通報批評,龔道安在黨內大搞團夥,造成嚴重政治危害和惡劣政治影響;長期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規使用公車;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違規為他人謀利,利用職務便利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利;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中紀委認為,龔的行為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應予嚴肅。現年56歲的龔道安是湖南澧縣人,曾擔任湖北省公安廳刑偵總隊重案偵查處處長、行動技術總隊副總隊長、總隊長、經偵總隊總隊長,湖北省咸寧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等職位。
另外,江蘇省體育局前黨組書記兼局長陳剛,因犯受賄罪,前日被判徒刑12年,及罰款150萬元(人民幣‧下同,約180萬港元),其所有受賄所得須上繳國庫。內媒早前報道,陳剛近10年來,共受賄1,534萬元(約1,841萬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