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監獄爆疫 副局長判囚

【本報綜合報道】內地新冠疫情期間,山東濟寧市的任城監獄有超過200人感染。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昨日一審公開宣判,省監獄管理局前黨委委員、副局長王文傑等5人玩忽職守獲刑,判處有期徒刑1年至2年3個月。

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王文傑自2020年1月23日起,任全省監獄系統疫情防控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兼辦公室主任,但對監獄疫情防控工作的認識不足,失察失職;對任城監獄上報的發熱個案未調查核實。王文傑的上述玩忽職守行為,導致疫情擴散蔓延,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判處有期徒刑1年。

另4人失職亦受懲

任城監獄前黨委書記、監獄長劉葆善,亦被判玩忽職守罪成,判處有期2年3個月。任城監獄前黨委委員、副監獄長鄧體賀亦被判玩忽職守罪成,判處有期徒刑1年。至於任城監獄工勤人員(駕駛員)戴光輝,法院以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任城監獄第五監區原教導員陳民華妨害傳染病防治一案,對被告人陳民華以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半,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