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協高官 受賄1.5億囚15年

【本報綜合報道】中國科學技術協會前黨組成員、書記處前書記、前常委陳剛受賄案,涉及金額高達約1.29億元(人民幣‧下同,約1.56億港元)。案件昨日在江蘇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陳剛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罰款500萬元(約600萬港元),另對其所受賄所得財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審理查明,陳剛在2003年至2018年期間,利用擔任北京市規劃委員會主任、北京市副市長等職務便利,非法收受巨額財物。法院認為,陳剛的行為構成受賄罪,但鑑於他在尚未受查、訊問時就向辦案機關投案,如實供述罪行,構成自首,遂依法對其減輕處罰,作出上述判決。

江蘇官員買美國房產受查

另中紀委昨曝光江蘇無錫市8宗官員未如實填報個人事項的案例,其中江陰市前副市長費平,未有如實報告他以83.6萬美元(約652萬港元)在美國洛杉磯及以961萬元人民幣(1,165萬港元)在南京購置房產。費平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去年12月已受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