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涉助殺人犯改戶籍 死者家屬促查

【本報綜合報道】湖南省衡陽市祁東縣男子蔣金生,1998年因鄰里糾紛,用磚頭砸死鄰居劉子龍後潛逃22年,直到去年3月被捕,法院同年12月以故意傷害罪和使用虛假身份證件罪判處蔣男無期徒刑。死者兒子劉軍周二表示,蔣男行兇後與妻、子女更改戶籍,潛逃貴州多年,相關部門應追查經手辦理戶籍登記警員,並追究其刑責。祁東縣紀委周二表示,正調查戶籍民警。

衡陽市中院發布的判決書顯示,蔣男當年計劃將老家舊屋改建成新房,劉男認為對方新屋佔用他的土地,雙方多次發生爭執。蔣男隨後不顧對方反對,依然施工,劉男前來阻止時,遭蔣男用磚頭砸向後腦。劉男倒地暈倒,經送院搶救無效死亡。

蔣男潛逃外地後,通過其岳母曹玉瑛,在祁東縣公安機關登記偽造「周高峰」的假戶籍訊息,與家人逃到貴州省獨山縣,隱瞞身份生活。劉軍認為,公安部門為蔣金生辦理虛假戶籍,對其攜家潛逃有關鍵性的作用,但至今沒有收到任何處理相關公職人員的結果。縣紀委賀姓副書記表示,案件正在調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