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申放寬保釋 加國法院駁回

【本報綜合報道】加拿大卑詩省最高法院上周五駁回中國電訊設備製造商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提出放寬保釋條件,指目前的限制已是確保她不會潛逃的最低要求。

美方指控,華為及現年48歲的孟晚舟利用設在香港的空殼公司Skycom,向伊朗電訊營運商出售被美國禁運的電腦設備,違反美國的伊朗制裁令,又指控孟晚舟在華為與伊朗的交易上誤導滙豐銀行,干犯欺詐罪。孟晚舟2018年12月被捕後獲准保釋,需要留在溫哥華的住所。孟晚舟要求放寬保釋條件,包括在沒有保安人員陪同下,讓她在日間離開住所。

孟晚舟的丈夫早前作供,擔心孟晚舟每次離開住所時身邊都有保安人員,增加她感染新冠肺炎的風險。惟法官判決時指,孟晚舟除了出庭外,不用離開住所,而且住所不是離開法庭很遠,保安人員亦一直佩戴口罩,又指孟晚舟的律師未能提出醫學證據證明孟晚舟較其他同齡女子更易染病。

簽證承包商揭中資 議員促停外判

另外,加拿大傳媒早前報道,承包加拿大簽證申請工作的公司,背後大部分有中國資金,近日有多名國會議員敦促聯邦政府停止外判合約,憂慮外判商處理私隱時有安全風險,甚至有可能配合中國政府要求交出申請人的個人資料。

《環球郵報》上周四指,承包加拿大簽證服務的VFS Global由EQT VII(No.1)Limited Partnership擁有多數股權,其註冊地點位於愛丁堡,中國國企中國投資公司(China Investment Corp.)的子公司成棟投資(Chengdong Investments)是EQT VII 的投資者之一,另一個投資者是隸屬於香港主權財富基金的Eight Finance Investment Co. Ltd.。加拿大移民部表示,相關的合約條款已保護了簽證申請過程中收集的個人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