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就《教育法》修正草案、《法律援助法》草案,徵詢公眾意見至下月25日。《教育法》修正草案顯示,要發展社會主義的教育事業,並加入教育對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具有決定性意義等字眼。現行《教育法》第7條規定,教育應當繼承和弘揚中華民族優秀的歷史文化傳統;草案改為繼承和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革命文化、社會主義先進文化。
《教育法》修正草案完善冒名頂替入學行為的法律責任,規定冒名頂替者、允許他人冒用本人姓名者,均被視為違法,可被停止參加相關國家教育考試一年以上三年以下;已成為公職人員的,會受處分或被開除;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援助法》草案規定,法律援助是國家為經濟困難公民和符合法定條件的當事人無償提供的法律諮詢、代理、刑事辯護、值班律師法律幫助等服務。草案指,法援工作應當堅持中共的領導,法援律師應當擁護憲法、品行良好等。如果法援律師怠於履行職責或擅自終止提供援助,可被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