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浙江省杭州市濱江區一名24歲少女,她前年10月在錢塘江邊散心時,遇到漲潮意外墮江逝世。由於並非工作時間出事,公司事後對家屬補償6萬元(人民幣‧下同,約7.18萬港元)作為撫卹金,但3天後家屬突然索賠41萬元(約49萬港元),有傳因其要給死者的弟弟買樓,引輿論關注。
內媒前日公開逝世少女洛洛的家屬和公司高層的調解片段。當時另有警方、心理專家等人在場。此次已是雙方第6次調解。從片段可見,死者父母表示女兒入職約3年,每月工資達1萬元(約1.2萬港元)。女兒稱每日都要工作到晚上10時或11時才下班。
在場的心理專家展示死者去世前兩個月內的微博貼文,當中提及對親情的失望,更寫道罹患抑鬱症的痛苦、以及多次嘗試自殺。
片段又顯示,公司一高層到場質問家屬稱:「你們自己知道她怎麽死的,就是希望敲詐點錢給兒子送去!」引發雙方情緒激動互相叫罵。該高層稱,當第一次調解時,聽到死者父親說要多20萬元(約23.9萬港元)來給兒子買樓付首期,讓原本出於人道同情才作出補償的他感到震驚又憤怒。網民紛紛留言聲討,這對父母枉為人父母,並可憐女死者去世後也要成為斂財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