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存資訊安全問題
設備是用作偵測超速的「區間測速」裝置,近日被指存在資訊安全疑慮,林佳龍要求公路總局、道安會、路政司等相關部門說明,但仍未釐清疑慮。與相關部門開會研商後,林佳龍指示,取締違規涉及政府行使公權力,資訊安全上不容有疑慮,必須從嚴認定。
林佳龍表示,為確保交通資料安全無虞,要求各廠商簽訂承諾書,證明軟硬件設備、主要零組件無大陸廠牌及不當資訊收集或傳送功能;另要求廠商提供設備海關報關單、出廠證明及設備型號,如產地為大陸,設備即先下架。設備的零組件產地及組裝地,須委託第三公正單位成立驗證小組,在兩個月內完成設備軟硬件查證工作,完成驗證前設備暫停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