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回加班費按月發放通知
「11-11-6」即上午11時上班,晚上11時下班,同理「9-9-6」是指上午9時上班,晚上9時下班,而「6」是一周工作6天的意思,該公司市場部已在無明文規定下默認轉變為後者,且已試行兩周,包含技術、產品、招商等在內的部門則未有變動,依然要遵循「11-11-6」。
另一項新政是在農曆新年前後,或許會將職員加班費轉為按月發放,但此通知在發出後已被迅速撤回。此前加班費是按年發放,且不會標明具體工時明細,金額約等於職員兩個月的工資,該公司在農曆新年前會將加班費隨年終獎金發放,而年終獎金則是根據績效評核決定,但職員如果平日在晚上10時前就下班,可能會被主管批評或減低績效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