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立法對付 Google Fb 華府出手干預

澳洲政府在國會提交法案,尋求允許當地傳媒向Google及Facebook等數碼平台為轉載新聞內容索取費用,勢將成為首個通過相關法案的國家。美國政府近日促請澳洲撤回法案,指此舉直接干預市場的廣告利潤分配,做法損害美國科企的利益,可能造成有害的後果。

澳洲提出的《新聞媒體議價法令》容許傳媒向上述數碼平台訂立收費協議,如未能達成協議,可提出訴訟。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向澳洲政府提交文件,提到法案規範特定公司於市場的競爭地位,對兩國公司及澳洲的消費者都可能產生負面影響。文件建議澳洲政府進行更多研究,考慮改為推動自願行為準則。

澳財長反駁美貿代辦

文件又提到,法案的收費對象包括國際新聞,但外國的媒體卻不會因而獲得補償,恐怕會引起外界對澳洲國際貿易義務的質疑。澳洲財政部長弗呂登貝格(Josh Frydenberg)回應指,有關法案可以平衡電子平台以及媒體公司的議價能力。

澳洲國會料於周五就有關法案進行聽證會。新法案獲得當地媒體行業廣泛的支持,但Facebook及Google認為法案不合理,或會限制他們當地的服務。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USTR)早前指出,澳洲的做法明顯損害美國企業,恐導致不良負面後果。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