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再傳冤案。遼寧一對曹姓兄弟,早年被指盜竊開心果等貨品而被判無期徒刑,兩人坐了17年監才獲釋放。二人喊冤堅稱小偷另有其人,案件經位於瀋陽的最高法第二巡迴法庭覆查,發還重審。
內媒昨日報道此案,指1999年元旦,瀋陽市一間倉庫被人盜走近400箱美國進口開心果和大杏仁等堅果,總值逾22萬元人民幣(約27萬港元)。警方認定,案件是曹慶三、曹波三兩兄弟於1998年12月31日所為,他們攜鉗子剪開倉庫門鎖,偷運走堅果變賣,再換上事先準備好的同類型門鎖,企圖瞞天過海。支持曹氏兄弟的論據,重點是憑兩兄弟的口供。惟兩人表示,口供非自願作出,而是警方要求他們「反省」(在被迫情況下)作出的。
他們表示,這批堅果是案發當日向一名綽號「小三子」的男子所買,雙方更寫下欠條和地址,約定元旦後交付尾數,惟「小三子」無再出現。只留下貨物。檢方遂以「小三子」應到案,退回警方補偵。警方堅稱查無此人。他們於2000年1月28日因盜竊罪成被判無期徒刑。兩人同年6月提出上訴,都被駁回。
2001年曹慶三在獄中見到被判死緩的囚犯「小三子」,對方名為蔡×濤。蔡稱持有照片,背面寫着他與曹氏兄弟約定交貨款尾數地址。2006年,蔡接受警方調查時承認堅果是他偷的,曾承認自己就是「小三子」,因入獄時怕承認盜竊會遭加刑而被槍斃,所以無講出來,當他得知曹氏兄弟獲刑,便將欠條撕掉。
當法院再次提審時,蔡改口供,直接導致法院在2007年、2014年兩次駁回曹氏兄弟的上訴,理由都是「蔡×濤的供述前後不一致」,認為不能證明蔡×濤就是「小三子」,以及他參與盜竊。
曹氏兄弟2017年出獄後,轉向最高法第二巡迴法庭遞交申訴材料。前日,他們的代理律師向內媒表示,遼寧高院審監二廳已通知他們郵寄申訴狀和案件證據等資料,準備重審案件。不過蔡男最遲明年6月刑滿釋放,若蔡男出獄後不顧而去,申訴將難上加難。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