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信辦草案禁煽動顛覆內容

【本報綜合報道】內地持續整頓網上平台,國家網信辦昨日起就《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修訂草案公開徵求意見,內容提到,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的境內組織和個人,不得製作、複製、發布、傳播9類信息,包括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等內容,違者最高可罰款100萬元(人民幣‧下同,約122萬港元)。

修訂草案意見稿一共54條,在針對網上信息內容方面,草案規定禁止反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危害國家安全、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等內容;散布煽動非法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等擾亂和破壞社會穩定的信息,以及各類虛假信息也被禁止。

直播涉色情穢語 抖音受罰

草案又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營利為目的,為他人有償提供刪除、屏蔽、替換、下沉信息服務;不得從事虛假點擊、投票、評價、交易等活動,破壞互聯網誠信體系。

此外,短片分享平台抖音近日有主播在直播期間講粗言穢語、作性暗示和吸煙等行為。北京市掃黃打非辦接獲舉報後,約談抖音相關負責人,並作出最高罰款的行政處罰,惟未有公布罰款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