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渡緬甸工作 12人囚6至7個月

【本報綜合報道】雲南省臨滄市雙江縣有12人,在疫情期間偷渡出境,到緬甸勐波一間公司工作,隨後偷渡返回雲南期間被警員發現後逮捕。雙江縣人民法院周四宣判,他們的行為已構成偷越國(邊)境罪,被判囚6個月至7個月。

法院審理查明,黃某、劉某、李某等,於去年3月至4月先後偷渡到緬甸,共同在當地一間公司工作。他們於5月偷渡返回滄源縣,等待接運車輛時被警員發現後逮捕。多人被捕後承認曾偷渡出境,被檢方起訴。法院發現,其中一名黃姓男子是積犯,多次偷渡出境,被判囚7個月及罰款,其餘被告庭上均表示認罪,判囚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