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懲販售野味 保障人類安全

新冠疫情肆虐全球近一年,至今仍難消滅,病毒源頭則被指來自野生動物,教訓可謂慘痛,故而內地當局陸續立法禁止及開展打擊與野生動物相關的違法犯罪活動,以免重蹈覆轍,保障人類健康安全。惟需看到,野味交易的背後是重重利益驅動,嗜食野味陋習亦根深柢固,全面禁絕並非易事,當局只有長抓不懈,繼續加強懲處打擊。

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及司法部近日印發指導意見,要求依法嚴懲與野生動物相關的犯罪行為,切斷非法交易利益鏈,並詳列各種可被定罪及處罰的行為,包括非法捕獵、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違反狩獵法規、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等。又指任何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是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而食用或因其他目的非法購買,也可定罪處罰;任何人明知他人進行非法野生動物交易,仍提供錢財設備或生產經營場所、倉儲運輸等便利服務的,均以共同犯罪論處。

利之所驅 鋌而走險

相關指導意見可說羅列詳細,亦為各地從嚴打擊懲處野生動物交易犯罪提供了更為清晰的指引與依據。事實上,當局過往的打擊力度亦不算小,譬如最高檢早前公布全國前3個季度起訴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犯罪就有逾1.5萬人,同比上升六成多,想必是體會到當中利害所在。惟這也從側面說明,相關野味交易犯罪仍十分猖獗,原因是受利之所驅,令一些犯罪分子敢於以身試法,鋌而走險,以致形成產業化、網絡化犯罪鏈條,各種角色參與其中,都為打擊查處工作帶來難度。

而一些人的法律意識淡薄,也是造成該類犯罪上升的一個原因;譬如在某些偏遠山區,仍有人抱着「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舊觀念,以致將大量非法捕殺的野味冷凍保存,慢慢享用,更有人無不得意地表示吃野味吃到膩了;有些人則根本分不清哪些屬國家重點保護動物,從而導致非法獵捕行為,這都需要當局加強普法教育及相關科普宣傳工作。

另外單從嗜食野味陋習來說,亦是一個國家文明程度的折射,某些錯誤的進補觀念及純粹出於炫耀的扭曲心態,實應徹底拋棄。

最重要的是,野生動物攜帶許多未知病毒,且存在多種與人類共患性疾病,很容易通過接觸或進食傳播給人類。

新冠肺炎自不待言,早前內蒙古等地鼠疫再現,都與民眾亂吃野兔、土撥鼠等動物不無關係,當年的沙士疫情,就是因吃果子貍惹的禍;國外也有,像在沙特爆發的中東呼吸綜合症,則是因民眾食用或接觸單峰駱駝所致。這些病毒不是天災,而是人類自己招惹來,且代價極大,切不可一再犯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