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選爭議無了期 選舉人團須改革

美國大選投票日結束一個多月後,全國50個州及首都華盛頓特區的選舉人團日前召開會議,投下選舉人票決定正、副總統人選,結果拜登和賀錦麗在毫無懸念下獲得逾300張選舉人票,超過270票的當選門檻。拜登隨即發表全國講話,呼籲特朗普盡快承認落敗。

大選爭議發展至此,隨着特朗普陣營在多個州份就「選舉舞弊」進行的法律訴訟多番被法官拒絕,「司法抗爭」之路幾乎已確定走到盡頭,特別是德州8名州檢察長以及超過100名共和黨國會議員支持、試圖推翻喬治亞州、密歇根州、賓夕凡尼亞州和威斯康辛州的選舉結果,結果遭到最高法院大法官一句「不具備法律資格」為由,拒絕受理。而令特朗普最為光火的是,他委任的3名保守派大法官,全部都持反對意見。

有人形容特朗普「翻盤夢碎」,但其實整個總統選舉的程序尚未走完,特氏理論上仍有「掙扎」的空間。參、眾兩院將於明年1月6日舉行聯席會議,由副總統彭斯主持點票,按照規定,對州選舉結果的異議,可由最少一名參議員和一名眾議員以書面形式提出,經兩小時辯論後由兩院進行投票,以決定是否否決該州選舉結果。

精英主義 不合時宜

事實上,自1887年通過相關規定後,國會只曾在1969年和2005年提出過異議,但均未能獲全院投票通過。有報道指,兩名共和黨參議員透露,有意在點票過程中提出異議,但相信無法在眾議院那裏過關。

美國大選後的爭拗「歹戲拖棚」,除了因為特氏死不認輸、胡攪蠻纏,亦再次凸顯「選舉人團」制度的荒謬與多此一舉。且不談一人一票直選跟各州選舉人票「贏者全拿」之間的優劣,既然實行後一種制度,另外再搞一次選舉人團投票,除了行禮如儀外,根本毫無實際意義。須知道,成立選舉人團的原意,本來就是充滿「精英主義」色彩,認為各州的「有識之士」更清楚誰最適合當總統,但隨着時代演進,「有識之士」的功能早讓路予普通選民,既然如此,何不乾脆取消選舉人團投票程序,堵塞可鑽的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