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48個州份周三向Facebook(Fb)發起兩項反壟斷訴訟,要求後者強制拆售在早年收購的社交平台Instagram(Ig),以及通訊軟件WhatsApp。Fb成為繼科技公司Google後,第二間遭美國政府就競爭問題提出訴訟的大型科企;Fb則質疑反壟斷法被濫用。
FTC、華盛頓特區、美屬關島及46個州的總檢察長入稟法院,指Fb在2012年以10億美元(78億港元)及於2014年以190億美元(1,482億港元),分別收購Ig及WhatsApp,做法濫用市場主導地位,屬於反競爭行為。紐約州總檢察長詹樂霞指,Fb數十年來一直在市場進行掠奪,形容該公司會嘗試將拒絕被收購的公司趕盡殺絕,並以巨額金錢收購競爭及潛在競爭對手。
FTC則在訴狀中,批評Fb以系統性策略清除競爭對手,以及違法地收購WhatsApp及Ig,要求當局採取補救性措施恢復市場信心,並尋求法院頒令,強迫Fb拆售Ig和WhatsApp。各州政府則要求,日後Fb推動1,000萬美元(7,800萬港元)或以上的收購計劃,要通報州政府官員。
Fb法律顧問紐斯特德(Jennifer Newstead)反駁,兩宗收購交易當年是經FTC審批,而Fb向發展中的軟件公司投資數十億,令它們受惠,而反壟斷法並不是用來懲罰「成功企業」。她又質疑針對Fb引起損害的指控,稱WhatsApp成為免費軟件,讓消費者有所得益,批評政府是想推倒重來,令商界感到寒意。
美國政府非首次因商業競爭引起的壟斷行為而提告,司法部早在10月時控告Google母公司Alphabet,指該公司在網上搜尋及網上廣告方面濫用其優勢,以保持市場壟斷地位。共和黨密蘇里州參議員霍利當時形容為「這一代最重要的反壟斷法案件」;Google則批評司法部的做法充滿缺陷。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