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前副市長 受賄囚10年

廣西玉林市委前常委、前副市長禤甲軍受賄案,前日下午在來賓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禤甲軍因為以職務便利,為他人牟取利益,收受財物逾917.6萬元(人民幣‧下同,約1,102.8萬港元),法院以受賄罪判處禤10年6個月的有期徒刑,並且罰款100萬元(約120萬港元)。(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