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年前調錯嬰 河南醫院賠90萬

【本報綜合報道】江西一名婦女早前打算換肝給患末期肝癌的兒子姚策,意外發現兒子非親生骨肉,繼而揭發醫院28年前誤將兩對夫婦的男嬰對調。姚策、其親生父母郭希寬及杜新枝,其後向涉事的河南大學淮河醫院索償。

昨日河南省開封市鼓樓區人民法院公開一審裁定,醫院方面須要賠償郭希寬、杜新枝夫婦及事主姚策合共76.9萬餘元人民幣(約90.7萬港元)。

兒子患癌 母捐肝揭發

法院認為,醫院作為專業的醫療服務機構,對在其處出生的新生兒負有高度謹慎的管護義務,且淮河醫院對於錯抱一事未有異議,這一過錯導致姚策與生父母28年骨肉分離,且28年後姚策與生父母相認,但自身已患有肝癌,姚策與杜新枝、郭希寬相逢後精神上遭受嚴重痛苦。

事件因母親欲捐肝求患癌兒子而揭發,法院指淮河醫院應當承擔精神損害賠償責任。當中賠償的金額除包括精神損害撫慰金外,還包括各人交通費用、誤工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