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內地嚴打貪腐老虎,其中海南省委前常委、海口市委前書記張琦,因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折合共計1.07億元(人民幣‧下同,約1.28億港元),昨日在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被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法院認為,張琦的行為已構成受賄罪,數額特別巨大,應依法懲處。鑑於被告案後能夠如實供述罪行,主動交代監察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賄事實,認罪、悔罪,涉案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酌定從輕情節,遂作出上述判決。
另外,甘肅武威前市委書記火榮貴,早前被指與該市前市長姜保紅搞情色關係,引起關注。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開火榮貴的執行裁定書顯示,火榮貴犯下受賄1,300萬(約1,558萬港元),挪用公款罪、濫用職權等罪,定西市中級人民法院去年9月已對其判囚18年,目前已被收監。
法院沒收其人民幣及外幣款項折合約850萬港元、3公斤黃金和象牙雕刻等,查封一套價值265萬(約318萬港元)、位於北京市通州區的住宅。